合肥房产网 > 合肥房产问答 > 我老公去世了,两个年幼的儿留给我了,没有爷爷奶奶。几个姑姑都已出嫁多年需要分给她们吗?

我老公去世了,两个年幼的儿留给我了,没有爷爷奶奶。几个姑姑都已出嫁多年需要分给她们吗?

我老公去世了,两个年幼的儿留给我了,没有爷爷奶奶。几个姑姑都已出嫁多年,并且户口已迁出。她们分土地的时候分在娘家的,我想问,现在我的土地被征用,需要分给她们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