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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租房合同我们可以收回房子,请问中介在这件事情上应负什么责任?我们能找中介索赔吗?

我的房子2012年9月3日通过新境界租给夏某,2013年3月2日第二季度房租已到期,需要夏某续交下季度租金。我与夏某当时留下的三个电话联系,均已停机。我们又多次到过出租房间,也未找到人。(他们在租住时就已将锁换掉)。3月12日,依据租房合同我们可以收回房子,于是我们与帮我们联系租房的中介和派出所民警一起打110换了锁,进门以后发现屋里一片狼藉,玻璃门、衣柜、餐桌、灯具等等都被砸得稀巴烂。我们已向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干警的意思让我们尽量找中介索赔。请问中介在这件事情上应负什么责任?我们能找中介索赔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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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 热心网友

    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被卖的,但是需要房产人对承租人做调解,如果是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出租人需要对承租人退还押金以及租金,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则房屋是不能被卖的,可以出具合同,对承租人是没有影响的。已出租的房子要卖可以采取以下:1、合同到期则不需要考虑承租人;2、合同中的房子,出租人可以跟承租人协调;3、如果是非常难缠的租客可以给予补偿;4、如果是口头没有租凭合同的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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