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女友去年五月买了房子,双方各付了一半首付款,另外以我名义商业贷款二十多万(我有省公积金,当时未用)。——南京
您好,我和前女友去年五月买了房子,双方各付了一半首付款,另外以我名义商业贷款二十多万(我有省公积金,当时未用)。12月底已拿房,购房协议上写的我们两人名字,但尚未办房产证。由于一些令人意外的原因,现在导致分手。她打算将我那部分的首付款还我,另外贷款明年6月前一次性还清。请问:1.需要经过哪些手续,才能将房子完全属于她,能不能办房产证时直接去掉我名字。2.如果贷款还清后,我再买房贷款,是不是不能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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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拿房产证之前是没有办法去名的,拿到房产证后可以按房屋赠与方式办理,需要交纳房屋总价4%的契税;2、就央行目前政策来说,你如果再买房贷款只能按第二套住房标准计算,不过,央行进一步的解释现在还没有明确,具体你可以咨询一下所要贷款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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