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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听说北马北村的部分耕地要建楼,说是一次性补偿18年的钱,18年以后怎么办?我家祖上2代的坟地都在那,请问怎么办?_烟台

近期听说北马北村的部分耕地要建楼,说是一次性补偿18年的钱,18年以后怎么办?我家祖上2代的坟地都在那,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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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1 热心网友

    1.该土地经过国土、建设部门对镇驻地的规划和调整后,由农业用地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对以上用途的土地,在获得占地指标后,经审批,可进行非农建设,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2.该土地是农民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承包的集体农业用地,承包期是30年,已使用12年,余18年。在规划中,这块土地已纳入了镇驻地社区开发建设范围内,因此,在解决集体收回土地问题中,尊重了二轮承包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承包者应获权益。经研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附着物现状以及进行的年产值评估,将余下承包期给予逐年补偿。该土地是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的农田,根据鲁价费发【2008】40号文件和龙价发【2008】25号文件规定,该土地每亩年产值为1600元(含对土地的投入成本),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研究决定,余下承包期每亩地的补偿值为2000元年,且承包者无需重复投入成本。关于征地后的村民生活保障及坟地问题,您可与村委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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