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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06年在江宁买了一套40平米的房子,只贷了公积金.房产证只有我的名字;现在我结婚了,老公名下没有房子,——南京

您好,我06年在江宁买了一套40平米的房子,只贷了公积金.房产证只有我的名字;现在我结婚了,老公名下没有房子,我们夫妻再买房子还算是第二套房吗?我看见网上有政策说,再买房只用公积金贷,还算是首套房,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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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0 热心网友

    您好,首先房产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现在你们家庭已经有一套房产了,再买房是属于二套房,其次目前南京市的公积金政策是,公积金贷款只能使用一次,以后即使还清也不能再次使用,所以第二次购房无论以何种方式,都是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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