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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拖延造成的冬季施工费变更怎么记取

工期拖延造成的冬季施工费变更怎么记取1.若最终甲方要求冬季施工,我方因上述客观原因能否问甲方要这部分措施费?答:可以。因为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前者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后者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两种原因都使的施工单位能够顺延工期。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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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2 热心网友

    1.若最终甲方要求冬季施工,我方因上述客观原因能否问甲方要这部分措施费?答:可以。因为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前者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后者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两种原因都使的施工单位能够顺延工期。甲方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要求按原工期完成的行为,实际属于加快工期的要求。故甲方应该承担赶工造成的经济损失;2.通过什么形式要这部分措施费,办理签证?经济类洽商?答:这种措施费,在工程经济上学名叫做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我国“赔”字不好听,故叫做签证或这补充协议。其实不管是签证还是经济洽商,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都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3.如何计量?按照预计发生的措施费项目计量造价?按清单计价还是商议一个固定费用?答:本工程的索赔分为三个阶段:阶段一:甲方造成的停工阶段(即2015年1月至4月),租赁的设备按租赁费分项记取;自有设备按照折旧费记取;人员窝工按照窝工工资记取;进场的材料按照利息记取;过期失效的材料按实际价值记取。工期顺延。阶段二:阅兵阶段属于不可抗力,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工期顺延;阶段三:年底赶工阶段:属于甲方要求加快工期,按照实际发生记取。实际操作中应该在赶工之前,由施工单位上报一份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让监理和甲方审批。费用发生以后及时找他们签证确认。4.这部分费用计入什么类型的费用?因原合同已记取冬雨季措施费,是否理解为对此项费用的调整?答:这部分费用属于赶工费用,属于索赔费用。你们的工期是到11月,原报价中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包括11月之后的措施费。11月之后发生的冬季施工增加费是由甲方造成的,属于额外的费用。不可以理解为对合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的调整。5.若甲方不愿意冬季施工,让我们顺眼工期,那冬季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现场管理费,周转料滞留费,临设费等)是否可以索赔?答:可以,这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顺延,中间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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