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装修新房。合同约定先付20000元,后为分期支付装修款,有赔偿具体条款
我在2012年9月17日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给我装修新房。合同约定先付20000元,后为分期支付装修款,但要求在2013年元月15交房,可直至今天,我的房屋连基本水电都不到位,地面、墙壁更是还没开始。期间我无数次找该公司理论,但该公司一直拖。现在我不再相信他们了,并要求他们赔偿我一切损失。我们有正规合同,有赔偿具体条款,只是我不知我如何去维权!我是找律师还是找谁?如何付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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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第二,装修的具体面积,位置;第三,装修费用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第四,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第五,具体的装修内容,材料的选择,通常情况下以承揽人的预算为准;第六,工程的进度约定,完工日期;第七,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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