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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姐姐共同出钱买了间门面房,请问这样具有法律效益吗?需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

你好!我和姐姐共同出钱买了间门面房,房产证上只有姐姐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姐姐身体不好,我与她写了份字据请家里长辈同共鉴证一下,请问这样具有法律效益吗?需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如果姐姐不在了房产会不会全部由姐姐的丈夫与子女继承了,而我却什么也得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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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8 热心网友

    需要进行公证,各占百分之几的所有权,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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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8 热心网友

    婚后继承的房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是否要分给对方一半,要看得到住房是依照遗嘱指定个人继承,还是无遗嘱办理的继承。如果是凭遗嘱指定个人继承得到的住房,就属于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候该住房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婚姻法对此有具体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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