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在杭州市区购买一套二手房,2004年已卖掉,现在已无房。当时用杭州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并支取了缴——杭州
我2002年在杭州市区购买一套二手房,2004年已卖掉,现在已无房。当时用杭州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并支取了缴纳在余杭的公积金。本人余杭户口,公积金缴纳在余杭。请问:我现在买房的话是否属第二套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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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杭州的买房政策是“认房又认贷”,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里查询应该是无房的,如果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或者转移的话,再买房应该算是首套房,但是如果用商业贷款算是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算是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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