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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岳父于4年前去世,生前A全家分有六分集体承包地,现村民小组以人口新增加为由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要怎样维权?

我岳父于4年前去世,生前A全家分有六分集体承包地,现村民小组以人口新增加为由,将我岳父名下的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其他村民,并用于集镇建房出售,収入按新增现在人囗分配,已去世的除外。他们将其中的一块5亩多地出售给个人搞房产开发。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要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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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热心网友

    可以请律师代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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