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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结婚俩次,无亲生儿女,第一次和前一妻子结婚并且分得了承包土地,后来前妻的儿子把他妈葬回他老家是否侵犯了我的受益权?

老丈人结婚俩次,无亲生儿女,第一次和前一妻子结婚并且分得了承包土地,后来前妻的儿子把他妈葬回他老家,和我老丈人断绝了任何联系,随后我老丈人又和我现在的缶母结婚,并且和我公证了遗赠扶养协议,同时他户内两人的土地也由我继续经营管理,直到今年村里征地,我已耕种了18年,期间我老丈人前妻的儿子未曾过问过这地,但是他却告诉村委,他要继承领走他妈名下那份土地赔偿钱和青苗钱,弄的村委只发给我老丈人那一份,请问村委和老丈人前妻的儿子,是否侵犯了我的受益权,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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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那要看这个土地您老丈人的前妻是不是有份额的,如果有她的份额,其子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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