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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08年12月进入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后我老婆10年12月2日合同未到期时生孩子休产假到今年4月,请问现在不想在上班了

我老婆08年12月进入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08年12月--09年12月未签合同,工资主要以现金形式发放。09年12月-10年12月签订劳动合同(注:该合同没有去劳动部门备案也没有交社会保险),后我老婆10年12月2日合同未到期时生孩子休产假到今年4月,现在因为身体原因也没去上班,请问现在不想在上班了,能争取到赔偿吗?另外10年12月生孩子时社会保险我们自己交的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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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2.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4.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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