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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了房屋认购协议,定金不退还。他们也不退定金,而且认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书上的代理商不是一家公司

签定了房屋认购协议,交定金2万,协议上有一条认购方不得以本(认购协议书)未约定事项为由,拒绝或拖延付款及签订合同,否则发展商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书,定金不退还。我按规定时间去签合同,但就合同上房屋配套设施未列明与他们发生争议,结果当天合同没签成,他们也不退定金,说要么找人,要么起诉!否则定金退不了。而且认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书上的代理商不是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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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8 热心网友

    你好!你们属于预约合同关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由此可见,公摊面积是由双方约定的,是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合理分摊的,法律不会强制性规定一个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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