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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为分期付款,只收到首期发票2万和办理房产证征收税费的发票9千元。所以开发商没有给我们办理房产证

1996年购买一套12.7万的商品房子,房子为分期付款,月供1484元,2001年分期付款结束,余3个月末付清房款。只收到首期发票2万和办理房产证征收税费的发票9千元。于97年全小区与开发商因电力供应不足电费过高的问题发生意见,由于这个原因,再加上还有3个月末付清房款,所以开发商没有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现在已无能力开发,也就是说开发商已转营。现在想办回房产证,请问,我们用什么方法可以取回属于自己的房产证。请答复,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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