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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7月份买的房子,后来新政规定按普通住宅1%缴纳(新政规定中环内90平以下,能不能退

你好,我是2009年7月份买的房子,89平米,186万,上海中环内,当时交契税按3%交的,后来新政规定按普通住宅1%缴纳(新政规定中环内90平以下,200万以内为普通住宅)请问,多交的2%契税能不能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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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3 热心网友

      房屋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属。根据现行契税法规的规定,房屋使用权的转移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契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商品房契税如何退款,因退房退税需提供如下资料如下: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纳税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应退税种、金额);  (3)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完税凭证清册;  (4)退房公证书或开发商退房证明;  (5)契税票背面由房管处注明退房;  (6)房管处二手房交易不成功证明;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本人银行卡等账号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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