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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将两人共有的房屋在04年出售后买了一套使用权住房,但是物业需要子女全部在场的证明,我父亲的房子出售需要我和我姐姐的同意才能卖吗?

我母亲94年过世,父亲将两人共有的房屋在04年出售后买了一套使用权住房,现在由于老人无人照顾,我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顾,老人想把自己那套房子出售。我有个同母异父的姐姐,而该房屋的户口本上只有我和父亲两人的名字,但是物业需要子女全部在场的证明,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的房子出售需要我和我姐姐的同意才能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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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夫妻离婚之前,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银行贷款男方也是主贷人,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卖房,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将银行贷款还清,再与下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女方的配合。若女方卖房,首先须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即房产由男方名下转为女方名下。这个过程中,银行抵押合同变更是最为重要的,因为银行若不同意变更主贷人,产权变更登记为女方就会存在困难。当然,还有一种操作,就是整个卖房过程由男方操作,即以男方名义售房,在此操作过程中,须要有一个专门对此的双方协议,特别是要注意应指定下家放款直接到女方指定的账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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