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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月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期房,中介通知我跟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当时我问中介工作人员11362元收据怎么办

2011.7月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期房,他们让把款项211362元打入中介账户,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指出交房2013.9月,中介给2张收据一张房款收据20万,一张房款差额收据11362元,中介工作人员一直给我说这些全部都是房款。2011.11月 中介通知我跟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意向书中只有20万房款,开发商开出20万收据,当时我问中介工作人员11362元收据怎么办,并告知可以留着,也是作为房款。合同和20万收据当时中介工作人员收回。2012。6月由于房子交房太晚(开发商告诉2014.9月),我到开发商处办理退款,开发商只给退20万房款,此时我给中介打电话,他们告诉我11362没有打入开发商账户,作为他们的中介费留下了(买房整个过程中,他们没有提到中介费一说,而且当时签订的合同中说他们和中介共同开发此期房)。我想问下这个钱可以讨回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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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由于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开发商需要赔付因此引起的违约金给业主,如果商品房预售证都没有办出来,业主可以有权要求退房,或者开发商延期交房引起的相关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 赔偿 违约金 或者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上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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