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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一家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难道此份合同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

你好,最近我在一家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不清楚办理各种手续所花费的时间,所以买卖合同上没有规定具体的腾房日期,只是写“甲方承诺于过户完毕当日协商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然而过户完之后卖方以没有买到房子为由进行拖延,中介进行调解也没有达成一致,由于我现在租的房子马上就要到期,需要搬进去,我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才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能住进属于我的房子,难道此份合同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难道卖方可以一直拖延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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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 热心网友

    房产过户准备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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