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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7月在回迁户邓某的手中购买了一处住宅楼,协议中并没有写明邓必需协助我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她有义务为我出示身分证明吗?

我于2008年7月在回迁户邓某的手中购买了一处住宅楼,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款给了邓某。2009年9月以来,我所居住的小区开始办理产权证,于是我多次给邓打电话请其为我出示身分证明,对方先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后是直接说我不管。协议中并没有写明邓必需协助我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她有义务为我出示身分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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