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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单位集资建房,他以二万转让名额给我,房款我付,建好后房产证写他的名,五年后转给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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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包括哪些条件:  (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3)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5)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实施中,应当注意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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