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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签一协议付清房款后不负责过户费但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但买主当时并没有要求去办过户,说我不肯过户

我在1999年出售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签一协议付清房款后不负责过户费但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但买主当时并没有要求去办过户,并买主在2012年过世,现买主儿子告上法院,说多次联系我,说我不肯过户,事实是15年来一次也没联系过我,现法院要求我交答辩状并出庭,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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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在房屋买卖中,过户是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过户只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但是该房屋的买卖合同不受影响,如果该合同没有其他的法律上的瑕疵,那么这个合同生效并有效,您可以违约,但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因为您的违约,给对方带来实际损失,您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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