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后第2年我爸买了一套二手房给我,我要出具什么证明才有效证明房子是我父亲赠送的?房产证的产权人是写我名字。
我婚后第2年我爸买了一套二手房给我,房产证是写我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他要和我分房子,他能分得到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我要出具什么证明才有效证明房子是我父亲赠送的?当时只有一张私人契约,没有写明是我父亲赠送的,只是写购买方是我,后来办房产证,房产证的产权人是写我名字。这种情况他能分到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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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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