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今后若遇房屋拆迁,拆迁补偿款由买方全额受偿。双方关系即为借贷关系
请问:可否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今后若遇房屋拆迁,拆迁补偿款由买方全额受偿。如卖方单方毁约欲收回房屋,或房屋拆迁时,卖方拒不配合买方受偿等此类情况的。则买卖双方将当初约定购房款和买方支付的房屋装修款的合计数作为卖方向买方的借款金额,双方关系即为借贷关系,卖方同意以每年7%的利率向买方支付利息(且该利息以复利方式计算)。 以此条款来保障购买方的利息,是否可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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