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完后隔天才发现产权人与卖房人名字不一致,卖房人提供了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请问需要注意什么?
你好楼主,我这边有个亲戚春节前买了一套房,总房价238万元,已签订房屋居间买卖协议,并且支付了10万的定金和4万的中介费。协议签完后隔天才发现产权人与卖房人名字不一致,且该房产有做抵押。协议上的卖房人是产权人和卖房人2个名字都有体现,但签字都是卖房人的签字。房子有做抵押没有在协议上体现。与中介沟通后中介告知这些情况他们都知道,会在交首付款前把这些手续办理情况。昨天是约定的首付款交付日,双方约定在中介公司见面,卖房人提供了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因为之前没有被告知产权状况,买房人很生气想取消协议,但卖房人和中介不让,说是现在房子已经办理解押10个工作日后生效,且已经提供了公证书,现在手续是齐全的,如果还有担心,可以在解押后马上办理过户。他们没有任何违约,如果买房人要取消协议,那就是违约了。想问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今天双方约定再去签订补充协议,规定卖房人在什么时间期限内办理完成解押和过户手续。请问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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