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租房协议书上提出:协议书签后的第8个月恰好遇上了拆迁,承租单位在得知开发商已向出租单位支付了土地补偿款及搬迁安置费后提出搬家损失补偿时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租房协议书上提出:“如遇国家规划开发,出租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单位,协议自然终止。承租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无条件搬出,不享受任何形式的补偿。逾期,出租单位有权处理承租单位的物资,造成的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承租单位对此无异议。”在多年承租过程中都无以上条款,出租单位在得知此地即将开发的前一年合同上提出了此条款,承租单位在生产改革刚投入的情况下无奈的签了此租房协议。协议书签后的第8个月恰好遇上了拆迁,出租单位提出终止协议要求承租单位搬出。承租单位在得知开发商已向出租单位支付了土地补偿款及搬迁安置费后提出搬家损失补偿时,出租单位以合同为由拒付,此事一直拖到一年的协议期满。租赁期过后出租单位勒令承租单位立即搬出,否则以合同为由起诉承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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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