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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问题-你好,本人公积金在成都缴纳,长春户口,想在长春贷款买房,长春这边要[长春]

你好,本人公积金在成都缴纳,长春户口,想在长春贷款买房,长春这边要求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但是成都这边无法开具这项证明,说是没有这个证明,那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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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条件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如您已经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缴存,并且将之前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封存后全额转移到长春市公积金账户内,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可出具《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自开户以来的缴存明细,可以连续计算缴存时间及缴存基数申请贷款。贷款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用转移后的总余额核算贷款额度。无法开具证明材料时,转入余额无法计入账户总余额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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