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贷款 > 长沙贷款利率 > 斑竹你好:我于2006年5月用商业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签定的日期是2006年5月2日,【长沙】

斑竹你好:我于2006年5月用商业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签定的日期是2006年5月2日,【长沙】

斑竹你好:我于2006年5月用商业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签定的日期是2006年5月2日,请问我现在还可不可以申请将我的公积金帐户上的余额提出来?另外,我还可不可以每年凭相关资料提取一次公积金(每月还款的12倍)用于偿还商业性贷款?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您现在可以支取一次您的公积金,支取金额为您购房合同签定日期之前的公积金金额。下次支取只能是您还贷后期一次性还清贷款的时候。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