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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使用-您好,我的公积金是天津市公积金,户口是农安县户口,单位每月正常缴纳[长春]

您好,我的公积金是天津市公积金,户口是农安县户口,单位每月正常缴纳,已经连续缴纳3年,我想在长春市买房,这个公积金可以使用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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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长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满足长春市户籍(包含外五县市区),同时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住房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条件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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