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看到新闻:允许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职工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账_重庆
我今天看到新闻:允许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职工可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账户余额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这个政策实施了吗,我看其它省份都有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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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提及的这种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为“按月对冲还贷”。全面开展“按月对冲还贷”业务需要职工购房还贷款信息数据共享。目前,四川省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四川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牵头正在积极建设中,待综合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后,我们将开展“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目前,缴存职工可通过与省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协议》,委托省中心在每年的提取时点将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此项业务极大的方便了正在偿还贷款却因工作繁忙而无法前来办理柜台提取的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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