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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5年6月离开原长沙工作单位,现在广州,中间有两年未交房屋公积金。现在是否可以续交,湘直

我是2005年6月离开原长沙工作单位,现在广州,中间有两年未交房屋公积金。现在是否可以续交,湘直公积金在广东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有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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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省直中心目前不能接受个人缴存,如果您现已调离长沙,且户口已迁出,可以支取您原来账上的公积金,或也可以将公积金转移到您广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具体操办流程及需准备哪些资料,可登录网站的支取专栏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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