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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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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1 热心网友

    很多购房者不知道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如果购房者签了预售合同了,但是开发商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办理了商品房预售登记,那么购房者就会最后落空。商品房预售登记就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呢?在我国商品房在预售过程当中,开发房商跟预购人签订了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之后,预购房屋的购房者就享有了这个房屋购买的债权,但是实际上房屋仍由开发商占有。开发商虽然负有在约定的时间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但当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很有可能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即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7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后一合同的预购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给前一合同的预购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出现弥补了预售备案制度的不足。由此不难发现,虽有法律对于开放商违约时给与了购房者经济上的救济,但开发商的处分行为并未得到充分控制,购房者的交易目的并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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