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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我04年在莱州“滨海传说”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合同交房期是04.12.31。合同[福州]

我04年在莱州“滨海传说”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合同交房期是04.12.31。合同中承诺“在05年将开通管道煤气”,并注明如果逾期交房,将向业主支付每天2%房款的违约金。 前几天开发商告诉我,交房时我还要交纳1850元的煤气开户费。我在济南工作,在莱州购房纯粹是为了休闲度假,一年在那里呆不了多长时间,根本不需要使用煤气,所以我不想交煤气开户费,但开发商说如果不交煤气开户费,就不给交房子钥匙。 我想咨询一下: 1、开发商的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2、像煤气等服务项目,我有没有权利选择不使用? 3、如果开发商一直逾期不交房,算不算违约?我可不可以向他们索要违约金? 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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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个您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注意,不能留有漏洞。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其实也不算是违约的,你虽然有权选择不使用,但基本上行不通的。这个时候您可以通过房产交易所或是中介进行协商。谢谢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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