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的房产根据购房合同中因房屋结构设计变更而准备退房,根据购房合同开发商退给我首付款20万及利息,开发商根据合同中规定签订购房合同7天内需提供贷款资料
本人购买的房产根据购房合同中因房屋结构设计变更而准备退房,根据购房合同开发商退给我首付款20万及利息,其中,开发商根据合同中规定签订购房合同7天内需提供贷款资料,超过七天的按每天贷款额度的万分之一缴纳违约金直至交齐贷款资料,因未交贷款资料而扣违约金(直至到房管局销户)一万元。贷款资料在我签订合同的时候我咨询过开发商,开发商说我用公积金贷款需房子封顶(至今未封顶),资料等到快封顶的时候再提交,跟开发商的此段对话我也存有录音,我想争取下这一万元,请问通过法律手段可否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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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