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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协议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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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总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商品房解除合同,但是商品房解除合同是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本文就看看在什么情况下商品房可以解除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将商品房解除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为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不合格不能够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以后,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呆滞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以上提到的情况商品房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商品房解除合同在三种情况之下是可以要求一倍赔偿的。大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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