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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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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维修基金过户需的材料 1、需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有关《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3、注意:因故无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流程 1、要到所在辖区的小区办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业主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业主持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区小区办办理网上查询并认证审核。 2、当持审批件送转银行维修资金管理部审后,由银行更改业主信息。业主持核准的手续办理产权登记。 3、如果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第四联丢失需开发单位出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第五联丢失需刊登报刊声明(市级以上报刊);第六联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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