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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有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土地证上性质是划拨,可以过户吗?需要多少土地转让金呢?
答: 你买的应该是经济适用房,因为安置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是有土地出让金的,不知道你是哪个小区,还有当时房东买下来的情况,所以无法给你估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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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有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土地证上性质是划拨,可以过户吗?需要多少土地转让金呢?
答: 你买的应该是经济适用房,因为安置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是有土地出让金的,不知道你是哪个小区,还有当时房东买下来的情况,所以无法给你估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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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不满累计缴纳两年社保的条件,购买的是符合可上市的征地拆迁安置房,房东刚取得初始划拨的产证还未交过土地出——无锡
答: 你好,我是小思,交易还未交过土地出让金的安置房是无法进行正常过户的,可以购买,但买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安置房一旦缴纳土地出让金即计入名下房屋套数,非本市户籍无论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在限购区内均受到社保条件限制,本地户籍仅限购新房,二手房不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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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晓得一下划拨供地的城中村安置房能作为商品房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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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自管房直接用所给拆迁补偿款中的一部分资金划拨买下产权,最后分到的拆迁安置房上面是男方自己的名字,那现在这套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男...
答: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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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有什么区别?划拨土地是什么意思?如果被国家或开发商征用的话如何补偿?——南京
答: 凯诺拆迁律师,您好,这个没有具体的标准,原则上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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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东山祈泽佳苑有证的安置房,属于拆迁的,房主有房本,这种安置房转手谁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通过买卖土地出让形式还是划拨,还是属于安...
答: 如果有拆迁补偿协议,就可以不用交出让金,如果没有的话,是需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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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供地的城中村安置房能作为商品房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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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用地能享受划拨吗?具体要有什么样的申请?求解?谁能够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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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国有划拨土地吗?流程是否这样?希望详细说说?
答: 说的是安置地基的转让,(如果该地基被转让给张三,付清款项但还没有过户土地证。现在户主对张三的房屋建造提出无理要求,请问张三是否能够不通过户主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看来应该就是集土地的转让,这种集体土地只能在本集体内转让,不能转让给集体外的人这是前提。户主和张三在安置土地转让前应该是协议约定和转让费用的约定的,一切按协议解决问题。就算没有协议约定,你说了以付清款项这些单据你是有的吧,一般集体土地建房是要通过当地审批得,你可以凭你建房审请和购这块宅基地的收据到当地进行审批。原户主应该是无权干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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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处给予农民安置房.该房屋2007年动工,并于2月取得房产证.土地性质为划拨.现我需办理产权过户,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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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自管房直接用所给拆迁补偿款中的一部分资金划拨买下产权,最后分到的拆迁安置房上面是男方自己的名字,那现在这套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男...
答: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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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晓得一下划拨供地的城中村安置房能作为商品房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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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不满累计缴纳两年社保的条件,购买的是符合可上市的征地拆迁安置房,房东刚取得初始划拨的产证还未交过土地出——无锡
答: 你好,我是小思,交易还未交过土地出让金的安置房是无法进行正常过户的,可以购买,但买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安置房一旦缴纳土地出让金即计入名下房屋套数,非本市户籍无论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在限购区内均受到社保条件限制,本地户籍仅限购新房,二手房不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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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划拨,首次交易土地出让金是否缴纳?缴纳费用是否按照政策?——芜湖
答: 您好,土地出让金是否缴纳要看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附记栏,上面会写是否需要缴纳,缴纳的面积和比例是多少,如附记栏无内容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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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教个问题:房产证上面,出让,划拨,房改房,拆近安置房,置换,经济适用房,都有什么区别吗?如果交易,交的税费不同吗?麻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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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房子是以前拆迁安置房,土地证上的使用权类型是划拨,想问一下,这个划拨可以改成其它类型吗??望告之,谢谢——南京
答: 您好,土地证的性质是无法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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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购买的南京农民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今天拿到的,上面写的性质是“划拨其他”,请问以后我要是出售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南京
答: 根据《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购房发票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来源的经适房不用缴纳政府差价收益金)符合上市条件的可以自由转让买卖,但低收入申购和国有土地拆迁取得的经济适用房转让时要向政府缴纳50%的差价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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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用地能享受划拨吗?有谁了解?
答: 题主好,郑州经济适用房是能贷款的,由于按照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是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向城镇中低端收入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经济适用房也可以当作银行抵押贷款,与商品房一样。期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题主觉得我回答得好就采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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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将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以预定的价格出售给本村村民请问这合同有效吗?
答: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样做是合法的,而且是之前定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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