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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前面的三方居间合同有违约责任条款:即违约方给守约方每日100元一天的违约金。

但后来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中,中介方把违约责任写为:无。现在卖方不卖房了,现在买方准备上法院,除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要求对方交付房屋外,还可不可以要求按居间合同中的条款主张违约金?违约责任:无,通常应该怎么理解?请教各位大侠,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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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得风 经纪人

    无就是没有违约金拿,卖方违约的话不会给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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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珊珊 经纪人

    违约责任:无,就是说任何一方违约的话,没有其他额外的赔偿,只能把自己交的钱给要回来,居间协议是在合同之前有效的,签订合同后,居间一般都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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