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

我在建材市场租了几间门面房,2010年9月在交房费前几天,市场办公室发来一张通知说根据社会上的物价不断上涨,要涨房费,每间上涨一倍,保证3年之内不再向客户增长房费。2012年9月又发来一张通知上面又写到根据物价不断上涨的现状,每间有要上涨一倍,逾期不交将视为租凭户不再续签合同,本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并强行收回商铺和摊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当我把2010年的通知拿出与领导说时,市场领导说与今年涨房费没有任何关系。我拿着2010的通知按三年内不涨房费的期限交纳2012的房费时,市场领导不收,说如果不按2012年通知要涨一倍履行,就要将我告上法庭。(根据2010年9月的通知涨房费也应该到2013年9月后)我想请高明人士指点,这场官司该打不该打,如果打,能打赢吗 周围大多租赁户都是后来转让过来的,就没有2010年的这份通知,他们把房费已经交了,还有一部分是有2010的通知,但是时间长,不知道放哪了,因为找不见,也交了.现在就剩不多户没交,估计情况和我一样!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0e631344c56d47fd5164c4d71c0bc8cf/197x262x124x225/100x133.jpg
赵元元 经纪人

你好!我想这样的情况,应该打,把证明找齐全,就可以打赢,涨房租是有的,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应该写上一条,1年或者2年有没有递增,写清楚。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赵元元 经纪人

    你好!我想这样的情况,应该打,把证明找齐全,就可以打赢,涨房租是有的,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应该写上一条,1年或者2年有没有递增,写清楚。

  • 了解ta 头像
    陈明水 经纪人

    打啊,你的胜算非常大,因为2010年9月的通知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邀约,你们租户按通和上交租金,视为你们做出承诺,这份通知视为合同,有法律效力,但你要保管好这份通知,再收集好你2010年9月至今的房租缴纳赁证。

  • 了解ta 头像
    郭冉 经纪人

    只要证据充足,一定能赢,很明显,你有合同在先,不能随便乱涨价,除非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租金随市场变化,人家有权涨价。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