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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经购得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的相关适宜

我父亲和母亲已经在2011年摇到了杭州市经济适用房,并全额交付了房屋钱,按合同时间来算大概2014年可以交房,但是很不幸今年年初我父亲因病死亡(母亲还健在)?问题1,按政策或者规定我母亲是否可以独立居住,还需要什么手续。问题2,假如我的母亲想把房屋赠送给我(我是她的儿子),是否有什么规定?问题3。因母亲年龄比较大了,行走不方便,假如由我去办理今后房屋等相关手续,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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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连兴 经纪人

    你好,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你没有满5年是不能交易的,其他1,2,3,问题更不用说了,都是行不通了。你是杭州的,现在我们杭州市的经济适用房是一律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哪怕满5年也是不能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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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灿阳 经纪人

    你好,可以的,只要提供您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您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独立居住了。至于赠送,是可以的。没有什么规定。只要交3%契税就可以了,不过以后买房子的话比较麻纺,要交更多的税费。办理房屋的话,你可以给你母亲签个公正委托书,写明全程你母亲委托你帮他办理房屋等相关手续就可以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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