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问题

跟房东签了一年的合约 住了半年要搬了 交了一万五的押金有一个月的房费水电费还没有交 加起来也差不多有一万多. 找到了租的下一家房东找尽理由不租.就是想拿走我的押金房东太黑了. 我能不能直接搬走 押金也不要了.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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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高安 经纪人

最好和房东做完交接工作再走,要不然东西丢了说不清楚!一般合同中有未满一年提前搬走属于违约责任,需要赔付一个月违约金的条款,房东到法庭告你,人家是有依据的,你不单要结清水电费,还要赔付一个月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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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小可 经纪人

    最好提前和业主打好招呼,协商好,帮忙找下家客户,找到客户,就退押金。这样,业主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业主应该会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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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靖 经纪人

    最好还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来走!用合同上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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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高安 经纪人

    最好和房东做完交接工作再走,要不然东西丢了说不清楚!一般合同中有未满一年提前搬走属于违约责任,需要赔付一个月违约金的条款,房东到法庭告你,人家是有依据的,你不单要结清水电费,还要赔付一个月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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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亚苹 经纪人

    应该不会有 只要你不拿走业主任何东西 不过最好不要 和房东好好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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