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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的一处40平米偏单。老人过世未提及产权问题,应该如何分配。

房子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处四十平米的偏单。房龄大约20年。是公租房。现在还在交房租。是写的老人的名字。户口本上有老人,小儿子一家三口和一个外孙女的名字。小儿子一家和老人共同居住此房达十年以上。外孙女是为了上学把户口迁来的。 今年五月份老人过世,未提及房产分配的问题。 现在四个儿女都想知道这个房子应该如何分配。 以前老人咨询过,说同住十年以上,分享一半产权。现在这条法令还有效力吗? 老人如果没提及过这个房产的分配问题,是应该归租赁人户口本上得登记,归小儿子所有,还是其他儿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一部分产权,通过买断产权,再变卖的手段获得现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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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属于遗产,进入继承程序。.所有老人子女夫妻都需到场,平分,可自愿放弃权。过户或转让需死亡证明和租赁手续。过户手续无法补办,死亡证明可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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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套房子属于遗产,进入继承程序。.所有老人子女夫妻都需到场,平分,可自愿放弃权。过户或转让需死亡证明和租赁手续。过户手续无法补办,死亡证明可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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