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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但产权人姓名要变更为另外一方,如何办理,是否还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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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玲 经纪人

夫妻共同房产,产权人姓名变更为另外一方的名下,有二种方式可操作: 1.以正常夫妻变更的方式转名,需交缴国家规定的税费的50%的费用(此时费用跟有房子有无满五年,是否为深圳唯一一套住房等条件有关) 2.夫妻间可以赠予的方式赠予给对方,2010年之后深圳地区20%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取消,无须交缴税费(可能在此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故建议以第一种方式变更后期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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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海玲 经纪人

    夫妻共同房产,产权人姓名变更为另外一方的名下,有二种方式可操作: 1.以正常夫妻变更的方式转名,需交缴国家规定的税费的50%的费用(此时费用跟有房子有无满五年,是否为深圳唯一一套住房等条件有关) 2.夫妻间可以赠予的方式赠予给对方,2010年之后深圳地区20%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取消,无须交缴税费(可能在此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故建议以第一种方式变更后期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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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正君 经纪人

    按正常交易办理,但税费有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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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仕祥 经纪人

    跟正常的买卖交易一样,按卖方所占产权的百分比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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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玲 经纪人

    如果是变更给夫妻其中一方也得按50%交税。如果买卖给另外人交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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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新婚姻法有规定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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