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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组出去了可是房客半个月没交房租我就改租了,房客的东西还在我家,过了3个月我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注明提前10天交房租,但是他当季度的房租完了。而且还超过了半个月没给我打电话说是否继续租房子,就这样一直消失了3个多月了。我和他签订的合同上注明了。房租到期未交房租我可以收回房子,造成的一切损失房客承担。与我无关,不知道合同上注明了的一切。我是否还应该承担损失??共0条评论.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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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宏彬 经纪人

    您好,回答这问题只为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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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永永 经纪人

    没有责任的呀!建议你收回房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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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宁 经纪人

    你没有责任的,不过把他的东西收好吧,万一回来拿东西好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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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非 经纪人

    这个你不用承担责任的,直接收回房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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