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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一方擅自卖房,协议是否有效?协议由卖方 买方 公证人所签订 本人并不知晓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一方擅自卖房,协议是否有效?协议由卖方 买方 公证人所签订 本人并不知晓,协议上有三方签字,卖方只有丈夫自己签名,并没有我的签名,丈夫也没有我的委托。协议签订时我并不知晓。现在请问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想追回房产,该怎么办?房子卖的钱款已经还给买方,如果此协议不生效,是否可以否定卖房的事实?如果采取法律手段我该怎么办?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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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竹青 经纪人

    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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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大伟 经纪人

    主要看这个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你签字的,可以生效,如果是婚后财产则必须要你的签字,不然合同无效,可以否定卖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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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浩 经纪人

    没有法律效力,卖房的事实要以证据为依据,可向相关法律部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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