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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房屋产权所有人变更,当事人是否必须到场?

我儿子于三年前与女友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并于去年购买了商品房,首付40万,按揭60万。产权证上是我儿子和女方两人的名字。由于婚后女方基本没有工作,首付款为我们一家多年的积蓄。近来女方屡次提出要离婚,我们好言劝解均无效。最近女方提出,只要我儿子同意离婚,她不要房产,也不承担债务,只要我儿子抚养女儿就行。我儿子提出协议需要公证,并要她一同去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产权人变更,即由两人的名字改为我儿子一人的名字。但她均不肯,说只要协议上写明就行。请教专家,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进行产权所有人变更,当事人是否必须到场?我儿子可以凭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单独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人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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