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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家协议能否取代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二者谁更具有法律效力?

我父亲受同村村民李光国及其儿子李青勇雇请,在为其拆除老屋时从屋顶摔下致九级伤残,现已提起民事诉讼,向李光国提起人身伤害赔偿,但李光国以其已将房屋分给儿子为由拒绝赔偿,并出示了分家协议,但我从乡国土所取得证据,证明其房屋未变更产权,而且土地使用权也未发生变更.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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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潮锐 经纪人

房屋分家协议不能取代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产权变更登记更具有法律效力,房屋分家协议只是家庭的一个协议。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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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运英 经纪人

    以房管部门的为准,如果有劳务关系协议也可以追他儿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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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兴贵 经纪人

    因该有李光国承担呀!因为他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变更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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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凤 经纪人

    房屋分家协议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效力高于分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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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潮锐 经纪人

    房屋分家协议不能取代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产权变更登记更具有法律效力,房屋分家协议只是家庭的一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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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其青 经纪人

    那现在还是由产权人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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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婷婷 经纪人

    当然是房屋产权变更与日俱增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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