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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问题关于房产的法律

关于房产的法律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和卖方签了买卖合同。定金已经交完,贷款也申请完了,房税都交完了。就差过户和首付了。房主因为怨中介办理的太慢,现在又不卖了。他有权利吗?说明一下,房产证上不是他的名字,办理一切都是房产证上的人,合同也是房产证上的人签的。他如果不卖,我应该追究谁的违约责任,中介费是否要退还给我?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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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佳 经纪人

    没大听懂呢 现在是房产证上的人不考虑卖了么?是他和你签的合同么?如果是他的房子 他签的合同 他不卖了肯定是他违约了 肯定能找他要赔偿的 并且中介费用也会由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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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月峰 经纪人

    你应该追究和你签合同的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违约责任) 而和你签合同的人再追究卖方的责任(这个你就别操心了。他们双方的纠纷) 中介费这一块是居间合同,不退还中介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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