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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进行房屋交接

本人购了一套新房,交接时间已到,但开发商还不能提供,我是否要接收房屋.而且,供应商要求购房户补交上涨的水电初装费(上涨时间在已交了90%房款的六个月后).请问,我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向何部门投诉?以上二个问可以分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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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志刚 经纪人

供应商要求购房户补交上涨的水电初装费,这个根本就不用理会,你们当初签定了房屋预售合同,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房屋价格,而水电初装费是建房的成本,已经算在了房价里,既然双方签定了合同,就应该按合同约定价格办理(除非合同里注明价格随实际价格浮动),不用补交!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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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亮 经纪人

    建议您再详细看看购房合同,同时呢了解其它房主情况,联合起来一起向开发商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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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志刚 经纪人

    供应商要求购房户补交上涨的水电初装费,这个根本就不用理会,你们当初签定了房屋预售合同,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房屋价格,而水电初装费是建房的成本,已经算在了房价里,既然双方签定了合同,就应该按合同约定价格办理(除非合同里注明价格随实际价格浮动),不用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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