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贷款 > 成都过户更名 > 我和前夫的使用权房子,在他再婚后而买下成为产权房,现在是属于他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吗?

我和前夫的使用权房子,在他再婚后而买下成为产权房,现在是属于他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吗?

我和前夫离婚后把房子留给我儿子,现在他刚再婚的同时,把这使用权的房子买下了,变成产权房, 大该在他们结婚后的半年时间拿到产权证,我现在想要他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请问,现在这房子是算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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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国 经纪人

以前是使用权,你们没有权利支配这个房子给谁,只能做使用而已,但是现在他们再婚后买下了,就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了,现在已经有产权,而这套房子只能是他们夫妻二人共同支配这套房子了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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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林浩 经纪人

    看你们是不是婚前的财产,合同备案号可以看到的哈!是的话就是你们两的,不是就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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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金国 经纪人

    以前是使用权,你们没有权利支配这个房子给谁,只能做使用而已,但是现在他们再婚后买下了,就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了,现在已经有产权,而这套房子只能是他们夫妻二人共同支配这套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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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玉兵 经纪人

    不能算共有哈 他是在你们离婚后才购房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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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勇 经纪人

    算是 产权证是在结婚后拿到的。 不过可以去做个财产公证就不算是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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