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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济使用房证借给别人用,现在单位福利分房说我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待遇

经济适用房证当时国家说2年有效,家里亲戚无偿借用后,国家说可以继续使用,延误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机会,而后单位福利(筹资分房)但需经济适用房证。当时房子3500,面积120;现在每平1万多。房子还在我的名下,我希望得到相应补偿或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单位分房5500一平,市场价10000一平。谢谢了!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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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正弟 经纪人

    直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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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振乾 经纪人

    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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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月峰 经纪人

    你肯定是属享受经适房待遇,何况房子还在你名下。关键是你当时究竟是否真无偿借的,本来经适房证是不能借的,你现在可以和对方协商,实在协商无果只好诉诸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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